【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草案》,規管濫發電郵、傳真、手機短訊和互動式錄音電話等電子訊息。民建聯黃定光提出修訂,要求將「人對人」的真人發聲電話促銷,一併納入法例規管,雖然得到公民黨支持,但在民主黨反對下,最終不獲通過。
黃定光昨日就政府的草案提出修訂,建議將「人對人」真人電話促銷納入規管,要求這類電話必須提供來電顯示。公民黨湯家驊罕有地與民建聯站在同一條陣線,支持修訂。不過民主黨單仲偕則反對,認為現應先規管錄音電話促銷活動。
要平衡業界權益
工商及科技局長王永平表示,法例要平衡訊息接收人及促銷業界的權益。業界反映行內有三萬多名員工,每年的營業額高達70多億元,如果將真人發聲電話促銷納入規管,業界將面對極大損失。王永平強調,會密切監察人對人電話促銷活動,如果情況嚴重,會再考慮納入規管。
根據條例草案,市民日後可以選擇不再接收促銷電郵、傳真、錄音電話,若促銷者繼續發出訊息,初犯最高罰款10萬元,再犯罰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