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制訂的《控制吸煙條例》規定,戲院、體育館、舞廳、遊藝廳、商場、書店、博物館、公共交通等候室等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有關條例可望在今年底獲廣州市人大通過、實施,有煙癮的市民屆時北上要留意,據報,違者最高罰款為100元人民幣。一名煙民不理辦公室已張貼禁煙標誌,仍在吸煙。 廣州《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