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工人與女童性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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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與女童性交入獄

【本報訊】年輕運輸工人多番透過ICQ結識未成年少女,曾跟九名不足16歲女網友發生性行為,當他與另一名12歲少女性交時,被少女家人撞破逮着。區域法院法官斥責被告在互聯網結識未成年少女,只為發洩一己私慾,法庭應予阻嚇,遂判他入獄三年四個月。
23歲被告吳志遠,早前承認兩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兩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案件編號:DCCC2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