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法例,是有賦予警隊、消防和救護部門有酌情權,屬下車輛受命前往拯救人命和執行緊急任務期間,可以優先使用道路或違反交通法例,例如衝燈或切雙白線等,但車輛必須響起警號或亮起藍燈,提醒其他駕駛人士讓路。 不過,根據各部隊的內部指引,規定部隊人員必須是在緊急情況下趕往執行任務才可運用此酌情權,如需要衝燈時,必須顧及途人和其他駕駛者安全,並要確定交通情況安全才能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