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姊、姊夫,其實我當時真的不是有意去偷那塊本不屬於我的麵包,我知道我錯了,但我當時真的非常餓,我沒能禁受得住誘惑。我做了不該做的事兒,我再也沒有臉見你們了。我走了,永遠地走了,希望你們能原諒我……」
一整天粒米未進,飢餓萬分的她還是沒禁得住酥香可口的麵包的誘惑,在便利店內偷取價值2元的麵包。這不是第一次。在被店主發現並再一次宣稱要把此事告發至學校後,覺得無臉面對他人的16歲少女黃娟(化名)選擇了自殺來終結一切。「不能這麼對待窮人的孩子!」有網友對品學兼優,家境貧困的黃娟表示同情,感歎「唾沫害死人啊!可憐的女孩!」
http://news.eastday.com/s/20070521/u1a2845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