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徵收膠袋費醞釀多時,步伐明顯較周邊地區緩慢,台灣、南韓已徵收膠袋費,甚至全球最貧窮國家之一的孟加拉早於2002年禁用膠袋,膠袋使用量已經大為降低。
違例罰萬六港元
南韓早於1999年已規定超市不得派發膠袋,如真的要用膠袋,則要收取相當於0.39港元的押金,將膠袋退回可取回押金;孟加拉以往每日用上900萬個膠袋,但在2002年也禁用膠袋。
至於台灣也於2003年禁止百貨公司、連鎖便利店等提供膠袋,否則每個收取一元台幣(0.25港元),購物袋的使用量因而減少了約8成。
不過,也有國家採取強硬方式禁止人民使用膠袋,東非國家桑給巴爾環境保護首長去年頒佈《購物膠袋禁令》,任何人生產、入口、使用、出售膠袋,都要面臨被罰1,600歐羅(約16,800港元)。
美國加州則於去年9月立法規定州內7000間雜貨零售店設立「膠袋回收箱」,店舖也要盡可能重用該膠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