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訊四圍炳:以新視野看內容規管 - 侯聯貴

傳訊四圍炳:以新視野看內容規管 - 侯聯貴

中大學生報刊登「情色版」成為軒然大波,傳媒廣泛報道,評論不絕於耳,事情演變到這個階段,實始料不及。原本是大學生想用文字破格,衝擊主流論述,大眾又何必太認真?或者教訓同學們下次寫作要有才氣,破格手段要高明,出位也要尊重別人(例如性侵犯下的受害者)。至於淫褻物品審裁處竟將一份於校園派發的學生報內刊登的純文字內容,裁定為二級不雅物品,更令人摸不着頭腦。

審裁處提控理據何在

筆者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向審裁處提供的五項指引(詳見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oat.htm),「情色版」所載部份內容,若真的超越了部份社會人士的道德標準,但至少有三點對學生有利:
一)物品或事物整體上產生的顯著效果:「情色版」刊於一份向來以關心社會政治問題為己任的學生刊物,場景(context)是以討論學術和刺激思維為目的(姑勿論這目的是否達到),「整體上產生的顯著效果」應談不上不雅;
二)擬發佈或相當可能發佈的對象:學生報以學生為對象,大家互相分享感受和幻想,干卿何事?
三)該物品或事物是否有真正目的,還是用作掩飾不可接受的內容:看不到學生有甚麼要掩飾,反而是太不懂掩飾,真正目的根本與不雅無關。
況且學生有公益作免責辯護,所以筆者難明這個「情色版」為何會被評為二級。說審裁處的決定受社會輿論影響,似乎所言非虛。
論離經叛道,以2005年BBC第二台電視節目《JerrySpringer:TheOpera》為例,該劇以主角的夢境為骨幹,內容涉及聖經人物的性生活,節目播出後震驚宗教界,結果Ofcom收到約1.6萬宗投訴。Ofcom最後裁決指劇中描述的「場景」屬夢境和想像,並非直接描述該宗教人物,因此認為並不牴觸條例。裁決中最重要的一句:「當涉及冒犯性的指控時,最重要是考慮實際的『場景』」。這個值得香港審裁處反思。

應全面檢討規管政策

走筆至此,有過千網民投訴聖經內容不雅,事情的發展實屬不幸,也無助社會進步。政府應盡快全面檢討內容規管政策,包括報章、電視、互聯網及各類型刊物,以新視野看媒體發佈內容的原則和尺度。英國Ofcom的內容規管已經用傷害與冒犯(HarmandOffence)來取代淫褻及不雅,澳洲也有類似做法,香港也可作參考。
侯聯貴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