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歌影雙棲的歌手周杰倫(Jay),今年3月自立門戶成立杰威爾音樂後,有意收回周杰倫所有的音樂創作,但前經理人公司阿爾發認為周杰倫的舉動侵害阿爾發「擁有」的音樂著作權,月前傳出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即凍結)周的二億新台幣(約2,343萬港幣)財產,阿爾發不回應,但杰威爾則澄清收到法院的5,000萬新台幣(約1,170萬港幣)假扣押裁定,並非外傳的兩億元。
阿爾發總經理吳清俊昨稱,法律層面的細節問題一概不回答。至於與周杰倫的關係,吳特別澄清指,與周杰倫的經紀約到期後,周自行成立杰威爾經紀公司,雙方已無經紀約,但唱片約部份,雙方仍協商中,且雙方都釋出善意,但目前周杰倫在大陸拍戲,雙方還沒有進一步的討論。吳並強調,雙方還是有繼續合作的機會。
七年音樂著作權惹爭拗
今年3月間,周杰倫與阿爾發的合約到期,周「自由」後立刻成立杰威爾音樂,傳出阿爾發無法與周杰倫續簽經紀約,轉向爭取唱片約,雙方至今雖「努力」協商,但周杰倫七年來音樂創作的著作權,是雙方至今無法達成共識的問題。當時外界也揣測是否會演變成對簿公堂的局面?果真,外界傳出阿爾發於一個多月前,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周董兩億元財產,並經台北地方法院約於4月初裁准,但阿爾發若依計劃扣押周杰倫財產,必須拿出約1,560萬港幣的擔保金,法院才能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