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融管理局資訊科技部一名經理,在地鐵站內兩度乘搭「回頭車」,惹起便衣探員懷疑。經理被指9次以下體,壓向一名22歲副學士女生右臀。他昨在庭上辯稱,為了買布料讓妻子製嬰兒帽子送給朋友,才轉乘回頭車。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3日裁決。 記者:戴國輝
月入4萬元的37歲被告譚琮順,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
根據地鐵警員巡邏小隊兩名便衣探員陳振喜及賴錦良供稱,本年1月19日約下午6時半,於灣仔站執行反罪惡行動期間,發現被告離開一列駛往柴灣的列車後,沒有沿大堂離開地鐵站,反而沿扶手電梯向下,行至往上環方向月台。探員認為有可疑,被告或會犯扒竊或非禮罪,於是尾隨被告。
探員監視全部過程
探員續稱,被告在金鐘站轉車,轉乘一列往荃灣的列車,當駛至尖沙嘴站時被告又離開車廂,沿扶手電梯向上行,並脫去啡色外套,將外套掛在右前臂,再沿樓梯折返月台,尾隨女事主進入駛往佐敦的列車。被告先用手輕掃女事主右邊腋窩,繼而以下體四度壓向她的右邊臀部。
在理工大學修讀副學士課程的22歲女事主供稱,她發現有硬物緊貼其右邊臀部,並形容該硬物「一團嘢,暖暖哋」。由於驚慌過度,她不敢聲張,該硬物壓了她數秒鬆開後再壓下,她向後望見到被告。女事主指,列車從尖沙嘴往佐敦期間,被告以下體壓向她的臀部,「我用右手踭頂住男人(指被告)個心口,男人下身亦不斷向前壓,我亦向前避。」女事主指被告九度以下體壓向她臀部,她亦三度以手踭撞他。
奪門逃走終被截停
當列車駛至佐敦站,探員向被告表露身份,被告企圖奪門逃走,最終在月台被截停,並帶返警署調查。
被告在裁定表證成立後選擇自辯,他指去年妻子為他誕下新生命,有朋友亦產子,大家約定於今年2月農曆新年期間聚會,被告妻子打算自製帽子,送給友人的嬰兒。案發當日,他打算到尖沙嘴,購買製造帽子的布料,故在尖沙嘴站一度離開車廂,但他相信旺角花園街一帶布料店較多,故才折返車廂。
案件編號:KCCC12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