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胞兄涉施暴<br>女同志被姦圖自殺

「男朋友」胞兄涉施暴
女同志被姦圖自殺

【本報訊】18歲少女戀上年紀相若的女同志,共賦同居,及後發現對方另結新歡,分手兩日後返回「愛巢」收拾細軟及寫分手信期間,指遭對方已婚兄長趁機強姦,更問她:「點解唔鍾意男人?」事件令她痛心欲絕,用光碟𠝹手腕圖自殺,該案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梁瑞珮

被告為麵包師傅(25歲),已婚,育有一名女兒,被控於去年8月30日在黃大仙彩雲邨單位內,強姦當時18歲女事主。
現年19歲、個子矮小瘦削的女事主,案發時僅80多磅。她供稱,04年底當送外賣工人,工作期間在街遇上被告的妹妹,對方主動兜搭而認識,旋即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3個月後搬入對方彩雲邨寓所同居。她直認該段同性戀關係,對方是「男朋友」,自己則是「女朋友」。

「點解唔鍾意男人」

事主續稱,屋內還有被告與妻子及女兒,以及母親同住,而同居關係維持達一年半,至去年7月28日,她因對方另結新歡主動分手,雙方更因此打起來。兩日後中午,她打算返上址收拾細軟,並致電對方,對方只是責罵,她在後樓梯呆等逾兩小時,深知對方母親不喜歡自己,故不敢敲門。
她當日因沒有進食,加上呆等多時,感到十分疲倦,終忍不住敲門,結果被告應門,她入屋收拾衣服,並寫了一封信給對方,談及感受:「我唔想冇咗佢!」
事主續稱,她躺在昔日的上格床午睡片刻,不久,被告進睡房內,站在梯級,撫摸她頭髮、面頰及眼睛,並問她:「點解唔鍾意男人?點解鍾意×××(即被告妹妹),搞到自己咁唔開心?」她向被告說:「我淨係鍾意×××!」接着,被告向她索吻,她指摘被告:「癡線!我當你係哥哥……,你有老婆同女!」但被告不理,強吻她面、頸及全身,復伸手入衣服內撫摸她,然後爬到上格床,脫掉她衣服,與她性交。
事後她感到自己很骯髒,洗澡後躲在睡房飲泣,「我覺得好唔開心,好想死。」遂劈爛光碟用來𠝹手腕,最終決定離開,並致電被告妹妹講述其兄的所作所為。其後她知道對方報警,指她在其寓所內玩自殺。
案件編號:HCCC256/06

女事主給「男朋友」的分手信

致××:
我返來了拿走了屬於我的東西,我知道我已不再屬於你,也不再屬於你的家!我離開你也沒半點感覺吧!即使晚上有人等你,你也不會回來一樣!房間……空了,但你已經找到填滿它的人!我會再試吓忘記你的!我會習慣一個人了,做什麼都一個人!雖然跟你一年半了,但我覺得一個人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啦!有事再找我啦!
愛你的×

資料來源:庭上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