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你又曬,我又曬」,夏日炎炎,愛美一族,特別是年輕人,為求炫耀一身古銅色健康肌膚,不惜到美容院、健身中心、會所狂曬紫外光燈(俗稱太陽燈),務求在短時間內令膚色「立即變黑」。不過,消費者委員會昨日警告暴曬太陽燈可能會曬出色斑、皺紋、白內障、令肌膚提早老化,甚至患皮膚癌,建議政府立法限制18歲以下人士曬燈。
建議立法監管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何沛謙昨日稱,在本港,太陽燈並非醫療儀器,不受法例規管。消委會留意到有提供曬燈服務的中心只會在顧客首次使用服務時才會派員指導,隨後顧客可以自助形式曬燈。有中心更建議顧客在首次曬燈後如無不良反應,可於一周內進行三至四次。消委會指這種鼓勵顧客頻密曬燈情況令人關注,可能導致過量使用。
消委會引述世界衞生組織去年發表的研究顯示,年輕時曾使用太陽燈的人士,患皮膚癌的機率較一般人高75%。英國有研究指一年內曬太陽燈逾十次,患惡性黑色素瘤的風險增加七倍。
本港皮膚癌患者由90年的346宗增至04年的594宗,成為十大最常患癌症之一。香港防癌會癌症探測及預防委員會主席應志浩醫生說,曬燈跟直接曬太陽同樣傷害皮膚,「有部份太陽燈嘅威力仲勁過正午嘅陽光」。他擔心曬燈近年大行其道,如不加留意,10年後本港患皮膚癌的人數會大幅飆升。
何沛謙稱,美國德州更於01年立法規定如沒有醫生監督,13歲以下青年不准使用室內太陽燈設施,13至15歲兒童需由家長陪同才可使用。消委會建議港府立法,加強對提供有關服務場所的規管,如限制使用者年齡、規定要在機器上加上警告字句等。
香港美容業總會召集人葉世雄說,亞洲人愛美白,本港的太陽燈使用者多數是到健美中心健身的男士,「因為曬到一身古銅色,線條會靚啲」。他同意政府立法加強監管。另一間有提供太陽燈服務的公司職員稱,公司有內部指引,設定一年內曬燈次數上限,每次的曬燈時間會視乎燈光強弱,一般為8至20分鐘不等。
「知對皮膚唔好」
平日有曬太陽燈習慣的洪天明說:「我最初曬太陽燈時曬得好密,一個禮拜曬幾日,之後有咗色底就曬得疏啲。不過我都知道曬燈對皮膚唔好,但始終唔受天氣時間限制,真係好方便。𠵱家夏天一到,我都會曬多啲陽光曬少啲燈。」
如何安全使用太陽燈?
哪些人士不宜曬燈?
‧皮膚白皙易曬傷人士;18歲以下人士;孕婦;已塗化妝品、香水、止汗劑及乳霜者;有較多痣或胎塊人士等
曬燈時要注意甚麼?
‧首次照燈應以5分鐘為限;每次照燈後2日內不宜再照或進行日光浴
‧照燈時要留意儀器上列明的每次最長可使用時間,以及了解中心工作人員是否有受過訓練
‧照燈時應帶上保護眼罩,否則會令視力受損
曬燈比直接曬太陽安全?
‧兩者對人所產生的反應分別不大,長期暴曬一樣會影響皮膚
曬燈時能否用太陽油?
‧塗太陽油可減少紫外光接觸皮膚,但一心曬燈變黑的人士都不會使用
資料來源:消委會、香港防癌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