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款食品含致敏物無標籤<br>包括花生榛子杏仁 「食幾多有事因人而異」

18款食品含致敏物無標籤
包括花生榛子杏仁 「食幾多有事因人而異」

【本報訊】杏仁霜會有榛子?芝麻湯圓竟含花生?若你對某些食物敏感,包裝標籤又沒說明,美食隨時會變成奪命餐。消費者委員會與食物安全中心抽調發現,逾三分之一包裝食物隱藏花生、木本堅果等致敏物質,卻沒在標籤列明。消委會估計,大部份問題樣本是在生產時受交叉污染,因而沾上「意想不到」的致敏物,但生產商有責任作正確說明,否則將會違法。 記者:雷子樂、蔡朗清

消委會刊物《選擇》刊載上述調查結果。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抽查的53個樣本之中,有18個標籤未符《2004食物及藥物(成份組合及標籤)(修訂)規例》要求,清楚標示出內含的致敏物質。當中有9個樣本含花生、7個有榛子、4個有杏仁,但標籤都沒有列明這些資料。
化驗結果顯示,花生、榛子、杏仁「離奇」出現在問題樣本之中,例如明治至尊牛奶朱古力內原來有杏仁;明治朱古力曲奇餅「加料」含榛子;特惠牌朱古力忌廉夾心餅、利川鴛鴦湯丸(芝麻餡)和龍鳳茶樓星州炒米暗藏花生;金山牌川貝即溶杏仁霜也有榛子。

遲治療後果堪虞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何沛謙表示,若標籤欠缺這些重要資料,有食物過敏者會在不知情下進食,輕則會出現皮膚紅腫、惡心、胃腸道腫脹、腹瀉、嘔吐。
食物安全中心首席醫生楊子橋表示,最嚴重的個案會出現昏迷甚至死亡。他指出,全港約有1%至5%市民(即約6.9萬人至34.8萬人)有食物過敏,「食幾多先有事,同有乜後果就因人而異」。
免疫及過敏症專科醫生鄔揚源曾經遇到對花生敏感的病人,因延遲治療要入深切治療部,「有啲暈咗冇人知,或者引發嚴重哮喘,要泵幾日機(氧氣)先好得番,又或者心臟病突發。」他憶述,曾經有年輕哮喘患者對鮑魚敏感,食田螺後出現嚴重敏感反應,「佢以為係哮喘發作,就咁吸咗啲藥就去瞓,結果一瞓不醒。」

九大類必須標明

楊子橋表示,本港的食物過敏人士之中,成人主要對海產敏感、嬰兒多數對蛋、奶類過敏。根據04年通過的《食物及藥物規例》,含麩質的穀類(如小麥、黑麥)、甲殼類動物、蛋類、魚類、花生、大豆、奶類、木本堅果、亞硫酸鹽等九大類致敏物質的食物,必須在食物標籤作聲明。
該法例的36個月寬限期今年7月9日屆滿,楊子橋表示,違例者最高刑罰是罰款5萬元及監禁六個月。他指生產商有責任檢驗清楚所有食物原材料的物質,「到時唔可以話唔知受到交叉污染去做抗辯理由」。

話你知:自製敏感日記睇反應

要知道自己是否敏感症患者,市民可自製「敏感日記」,記下每日、每餐曾經進食的食物,以及身體的反應,再交由有經驗的醫生判斷。若初步發現敏感反應與部份食物有關,市民可接受敏感測試,利用皮膚測試身體會否對較普遍的致敏源有反應,若出現陽性結果,則再進一步接受激發性測試,讓測試者食用小份量的致敏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