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小交響樂團雙簧管前首席樂師,在一間小學單獨教授10歲女童吹雙簧管時,涉嫌藉詞女童「不夠氣」,伸手從女童胸部向下掃,45分鐘內3度從後緊抱女童,並說「我好鍾意咁樣攬住你」。
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裁定40歲被告邱嘉祺,兩項非禮罪表面證供成立。
事主在錄影會面時向警方表示,她於去年6月5日跟被告單獨在校內上課期間,被告指她演奏雙簧管時聲線過低,便說「睇吓啲氣去咗邊?」被告突伸出右手撫摸她的胸部,再往下掃至腹部近私處。
事主指同月30日,被告又在校內教她吹雙簧管,課室內僅他們兩人,被告站在她左後邊,突然伸出右手攬着她,並將她一抱入懷,數秒後才放手,事主當時已想離開。被告在45分鐘內3度擁抱事主,其間用手掃她胸部,被告更在她離開前說:「我好鍾意咁樣攬住你」。事主將被侵犯始末告訴母親,並於去年7月3日報警。
每次都單獨授課
事主的母親亦在同一間小學工作,她表示念小五的事主跟隨被告學習雙簧管近4年,事主雖多次參加比賽,卻多次與獎項擦身而過,但她沒有考慮改投其他樂師學習。而被告以合約制形式受聘,案發後已不獲續約。事主母親又指,被告每次都是單獨授課,自從事主升上小四後,被告對她變得較熱情,他在臨放學時會突然拍打事主臀部,並說「畀心機,努力啲」等鼓勵說話。
辯方傳召香港愛樂青年管樂團指揮譚子輝作供稱,他與被告相識16年,認為被告用心教學,未聽過被告說過半句粗言穢語。譚承認為改善學生的姿勢及用氣方法,師生間有身體接觸實難以避免,但絕對不會觸及私處和胸部。案件編號:KCCC10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