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4歲技術員05年透過ICQ認識15歲女生,聊天兩次相約見面,女生更獻上goodbyekiss(吻別),二人一吻定情,並開始發生性關係,惟戀情迅速終結,其後仍保持聯絡。技術員涉嫌在一次會面中載女生到清水灣郊遊公園停車場,並在車上強行與她性交。他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冼子光任職可口可樂汽水廠技術員,被控於去年10月9日,強姦當時17歲的事主。長髮、樣貌清純的事主作供時憶述,案發當日與被告會面,被告載她到清水灣郊野公園停車場,並在車上聊天。被告突然按着她的肩膊,並將其座位椅背校低,再把身體壓在她身上令她動彈不得,雖然事主要求被告停止,但不得要領,被告在車上將她強姦。事主事後與朋友商量後報警。
案件編號:HCCC2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