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基金經理食你四成<br>積金局新主席倡修例保血汗錢

強積金基金經理食你四成
積金局新主席倡修例保血汗錢

【本報訊】打工仔辛辛苦苦儲蓄得來的強積金成果,進貢給強積金基金經理荷包的金額極為可觀。積金局指,基金經理每年平均收2%管理費,累積40年後,僱員滾存的那筆退休金將因此減少四成。該局新主席范鴻齡建議,修例讓僱員自由挑選強積金信託人,營造競爭環境,迫使基金公司減收費用。 記者:譚暉、李嘉麟

現時法例規定由僱主挑選強積金信託人,僱員只可選擇指定信託人提供的投資組合。積金局新主席范鴻齡昨日談到未來工作大計時坦言:「強積金行咗咁耐,至今已滾存2,000幾億,但係基金經理收費都冇乜減過。小數怕長計,如果將來滾存到10,000幾億,基金嘅利潤會好大。」
他舉例,如果基金經理收費每年1%、以每年5%回報計算,40年後員工儲蓄的強積金會比沒有收費的情況下減少約23%;若收費2%,40年後更會減少近40%。

建議讓僱員選擇基金公司

「基金管嘅錢越多,收費應該可以越少。」但他說,現時基金經理沒有誘因減低收費,因此建議引入競爭,讓員工可以自行挑選不同信託人,「希望用市場嘅力量令到基金減費吸客」。他建議,首階段可以先開放自願性供款部份,讓員工自由挑選基金公司。
范鴻齡續說,落實這建議需修改《強積金條例》,期望今年內能拋出初步方案進行諮詢,「預咗(基金)業界反對聲好大,僱主都會增加行政費。」他補充,若不能透過市場競爭令基金減費,惟有政府介入管制價格,「我都唔想要由政府嚟干預。」
他又形容,基金收費透明度不足是「不可接受」,積金局將會於今年中設立網上平台,讓員工對自己戶口內的各項收費一目了然,並會設立員工查詢熱線,可致電查詢供款紀錄。

打擊無良僱主最高判囚3年

此外,為打擊無良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范鴻齡指積金局計劃修例,將違例最高罰則大幅增加,由目前定罪最高判罰10萬元及監禁半年,增至與欠薪罪行看齊,即罰款35萬及監禁三年。另一方面,未來又會加強教育,讓市民了解基金的投資風險。
與范鴻齡同是港交所(388)董事及證監會屬下委員會成員的網上股評家DavidWebb,早於05年及今年2月已在個人網頁發表文章,炮轟強積金收費高及損回報,部份觀點與范鴻齡昨日言論不謀而合。Webb昨日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數月前曾與范鴻齡會面,他贊成降低強積金管理費及讓員工自由選擇信託人。

股壇長毛指蠶食高達55.4%

根據股壇長毛Webb的計算,若強積金每年收取2%管理費,40年後滾存所得將被蠶食高達55.4%。他說,現時強積金收費高昂,應歸咎由公司老闆決定用哪家強積金公司,而非由真正用家──僱員去選擇。倘由員工自由決定,在市場競爭下收費水平將有下跌空間。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執行董事黃王慈明表示,公會支持增加選擇,但建議考慮不同僱員的背景及對強積金的知識,推出時要有配套設施,協助僱員選擇合適計劃。她解釋,強積金收費與一般基金收費有別,因為強積金信託人同時肩負監管工作,如僱主未按時供款,信託人需上報積金局,這些工作都增加營運成本。
勞工顧問委員會資方代表、中華總商會永遠名譽會長何世柱昨晚回應指,范鴻齡所提的建議,早在強積金計劃推行前已討論過,希望范鴻齡了解當年的討論及否決原因。他說,讓員工自由挑選信託人,除會令僱主增加行政開支外,由於基金需要更多資源進行宣傳,收費未必因此能減低。
浸會大學財務決策系副教授麥萃才認為,目前強積金內的指數基金及保本基金收費較高,應該下調。

基金經理不同收費下
供款40年的退休權益轉變

費用水平:0%
最終權益:305.2萬元
權益減少:不適用

費用水平:1%
最終權益:236.4萬元
權益減少:-22.55%

費用水平:2%
最終權益:185.2萬元
權益減少:-39.32

費用水平:3%
最終權益:146.9萬元
權益減少:-51.87%

註:假設僱員40年內每月供款2,000元,每年總回報5%,每月回報及每月扣減的費用均產生複合效應計算
資料來源:積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