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執照法例存漏洞

駕駛執照法例存漏洞

【本報訊】71歲老司機駕的士疑閃避途人衝上行人路,反映司機對突發性事故應變不足。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副主席蒙海強指,年逾70歲人士是否仍適宜駕駛,他們遇突發事時反應是否夠快,是一個頗為敏感課題,但他認為現時香港法例對司機駕駛年齡限制規管已足夠。

須提交健康證明書

他指出,本港法例規定年齡達70歲的司機,經身體健康檢查及在註冊醫生證明,便可向運輸署申請駕駛執照,但法例並沒有測試司機對突發事件的應變,是有不足之處。對於一些集體運輸行業如巴士等,後果非常嚴重,而英國則會限制駕駛者在60歲以下。
據現行法例,凡70歲或以上人士申請駕駛執照,須提交健康證明書並由運輸署接納的註冊西醫發出,證明書要證明申請人在申請前4個月內健康良好,及證明申請人能在充足光線下,看到23米外的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