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質疑:為何收看競選特首節目<br>嫖客被控拒付肉金脫罪

法官質疑:為何收看競選特首節目
嫖客被控拒付肉金脫罪

【本報訊】速遞公司職員被指嫖妓3小時拒付肉金一案,裁判官質疑鳳姐為何不趁被告嫖客「有心無力」時中止服務,向他索取肉金;認為被告如真的不舉,難道會跟鳳姐糾纏3小時?況且被告能清楚說出案發當晚特首答問大會的細節,與他聲稱被鳳姐禁錮收看電視節目的說法脗合,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記者:戴國輝

暫委裁判官郭錦濤認為涉案鳳姐的證供有不合情理之處。根據鳳姐供詞,被告陳世煒與她性交易3小時,被告部份時間不舉,鳳姐需為他口交。裁判官質疑鳳姐為何不趁被告不舉之際不再供應服務,向他索取肉金。裁判官不禁問道:「難道一個有心無力嘅人,會不眠不休,沉溺(性交)達3小時之久?」
裁判官引述被告供詞,指被告遭鳳姐禁錮後,他們在涉案單位內一齊收看特首候選人首次電視答問大會。被告在庭上能憶述答問大會的細節,如梁家傑及曾蔭權站立的位置,及由誰人主持答問大會。
另外,假如鳳姐真的與被告性交,她可以關上電視,或播放色情電影,被告為何會收看特首候選人答問大會?這與被告聲稱遭鳳姐禁錮後一齊收看電視答問大會說法相符。

官對鳳姐口供存疑

至於荃灣區的資深性工作者是否需要每小時千元肉金,裁判官認為這是市場供求關係,法庭不會細究,認為鳳姐口供有疑點,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獲釋。
案情指,47歲鳳姐指33歲被告陳世煒今年3月1日光顧時,答允每小時付千元肉金,鳳姐與他性交3小時,兩度催他繳付肉金,被告均採取拖字訣,她最終通知「姐妹」報警。
被告自辯時卻道出另一版本。他從網上得知鳳姐每次收取3百元肉金,他到荃灣大河道單位後鳳姐為他口交,由於鳳姐動作叫他惡心,令他不能勃起,於是向鳳姐喊停,怎料她索價1千元,被告拒絕付款,鳳姐揚言找「陀地」及老闆到場,被告被迫與鳳姐收看特首候選人首場電視答問大會。
案件編號:TWCC1035/07

暫委裁判官郭錦濤裁決重點

‧「為何鳳姐不趁被告不舉之際,不再供應服務,並向他索取肉金?」

‧「難道一個有心無力的人,會不眠不休,沉溺(性交)達3小時之久?」

‧「假如鳳姐真的與被告性交,她可以關上電視或播放色情電影,但為何被告會收看特首候選人答問大會?」

‧「荃灣區的資深性工作者是否需要每小時千元肉金,這是市場供求關係,法庭不會細究。」

鳳姐指被告3小時不停跟她性交,卻拒付肉金於是通知「姐妹」報警。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