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碼頭」在政府決定要拆卸時,一度引起要求保留歷史文物的人士抗議。當局要出動警員驅趕示威的群眾。
到日昨,古物諮詢委員會評定「皇后碼頭」為一級歷史建築物。但政府表明仍會拆卸,覓地重建。
不重視古物者,認為「皇后碼頭」只餘約十根的石柱,拆之不足惜。但有人卻認為它既具有歷史文物的價值,就要保留它作「集體回憶」。
現在當局考慮另覓地點重建,就算建得再宏偉,也不是原來的「皇后碼頭」,歷史文物價值失去,但可補償市民要求的「集體回憶」。所以有人認為既然如此,只要找個地方重新掛起「皇后碼頭」的橫匾就已足夠,不必再花錢建新碼頭。
這種情況在香港不是沒試過,最顯著的如「宋王臺」,拆卸後把「宋王臺」三個字的石刻安放在公園內,同樣是歷史文物的價值失去,但卻保留了一些人所要求的「集體回憶」!
在中國大陸,同樣有這種補償方法,所不同的是,不是為了城市建設而拆卸歷史文物,是遭人破壞之果。
明末李自成攻陷北京,明思宗(崇禎)倉皇走上煤山吊頸自盡。崇禎皇帝用來自縊那棵樹,據說一直保留了三百餘年,是為重要歷史文物之一。
但在文化大革命時,紅衞兵破四舊,把那棵樹砍掉了!一直到文革過後,中國實行開放政策,才在那棵樹的原來地方再植一樹,說明是崇禎皇帝自縊的地方,既成為旅遊景點之一,同樣是喚回所謂「集體回憶」的一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