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搶槍轟同袍開審

休班警涉搶槍轟同袍開審

【本報訊】休班警員去年9月被家人報失蹤,其後穿着醫院衫在香港仔隧道內出現,與兩名巡警狹路相逢,卻突然發難,疑搶走一名學警配槍,開火擊傷警署警長的大腿及陰囊,警長入院八天康復,翌月因心臟病發斃命。休班警員否認使用火器意圖拒捕及傷人兩項罪,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現年40歲的被告孫偉良,任職警員,被控於去年9月6日在香港仔海傍道行人隧道,使用一支點38警槍,拒捕及傷害警署警長黃少鵬。
隸屬機動部隊香港連的警員吳少忠昨供稱,他所屬部隊於案發日下午5時,受指派到香港仔警署執勤,當時上級指示他們去尋找兩名失蹤人士包括被告,他與黃少鵬登上警車不久,接報「崇文街,走犯」,黃應機,由司機葉炳權駕車到香港仔海傍道行人隧道支援。

出院後心臟病發死

吳少忠指,他隨黃跑入隧道後,見被告在人群中左穿右插,向他們跑過來,黃走在他前面,首次伸手截住被告,但不成功,他便用雙手截住被告,豈料被告環抱着他,兩人一起撞向牆壁,互相鬥力糾纏期間,他突然感到腰間佩槍被移動,用手摸向佩槍位置,已發現佩槍被拔出,「砰」一聲,黃便呼喊:「呀!我中槍啦!」由於當時正值下班時間,在場有20多名途人,他怕被告再發另一槍,便用力按其雙手向下。
葉炳權稱,他泊車後,見吳與穿醫院衫的被告糾纏一起,便用肩膀撞低兩人,按下被告,吳把槍取回,然後報機「Openfire(開火),時沙黃中槍」,黃其後送院急救。控方開案時指黃的大腿及陰囊受傷,八天後康復出院,翌月因心臟病發斃命。
辯方昨日指出,警齡只有兩年多的吳少忠,因接報處理「走犯」事故,反應過激,在被告意外撞到他後,便拔出佩槍,他與被告糾纏間佩槍走火,意外傷及黃。吳不同意有關指控,並指每個警員均已受訓保護佩槍,除非開火,否則不得將手指卡入扳機內。
案件編號:HCCC2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