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傷同袍案 軍火專家作供<br>開槍警槍械成績一般

轟傷同袍案 軍火專家作供
開槍警槍械成績一般

【本報訊】休班警員涉於去年9月在香港仔行人隧道向同袍開火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到場協助制服被告的警員在盤問下承認事前認識被告,但他否認為維護被搶槍的新丁同袍而有所隱瞞;軍火專家則指,被告84年加入警隊,槍械測驗成績一般,涉案佩槍經檢查後證實性能良好,不容易出現走火的機會。

作供警員否認隱瞞

高級警員葉炳權指,他聽到通訊機說「崇文街,走犯」,才到香港仔海旁道行人隧道幫手。他承認於04年曾與被告駐守同一警署認識,案發時見到「逃犯」的容貌已認出他是被告。辯方指其實是葉見到警察新丁吳少忠首先向被告拔槍,葉為了替吳隱瞞犯錯而作假口供,但葉一一否認。
第一個發現被告在香港仔的警署警長羅德忠指,案發當日在崇文街見到綽號「肥二」的被告,便與同伴尾隨他,其後曾叫他,惟被告拔足逃走,他透過通訊機發出「崇文街,走緊」訊息,要求支援,惟至隧道時,已聽到槍聲。另一名警員則指,被告被捕後滿頭大汗,閉目喘氣,要求入院檢查。
40歲警員孫偉良被控於去年9月6日在香港仔隧道開槍拒捕及傷害警署警長黃少鵬。
案件編號:HCCC2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