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重罰 - 李純恩

必須重罰 - 李純恩

老友柯華、黃軒利為香港室內禁煙運動流下第一滴血,雖鼻青眼腫,總算也是為捍衞香港法治作出貢獻。
可恨的是他們這滴血不是流於香港煙民之手,而是一群大陸惡客,大陸惡客所作惡行,世所共知,近乎理所當然,這一來,對於香港人的教育意義就不大了。
到過大陸旅行或公幹的人都知道,大陸同胞抽煙,已達肆無忌憚的境界,見了人,名片還沒交換,一根煙已經遞到眼前,不管什麼場合,點火就抽。赤腳農民狂抽,西裝革履的大老闆狂抽,尤其是後者,吃飯特別講派頭,一定要包房,如果你不幸成為他的貴賓,再來十個八個陪客,那就PK了,等於被人關進一間毒氣室。
就算上萬呎的大酒樓大飯店,坐在幾千呎的大廳裏吃飯,也不能倖免,因為枱枱皆煙,如在飯市高峰時段,所有的飯店基本上跟寺廟差不多,煙霧彌漫,沒人拜神,個個進香。
中國人,就是在這樣的煙霧中長大的,他從襁褓裏開始吸煙,沒成年已經上了癮,長大了自然「入伍」,加入抽煙大軍。
抽煙在中國,已似最高的人權,你抓他坐牢不要緊,只有不給抽煙,才感到人權遭到了侵犯,跟你拚命。這種意識,帶在身上,到哪裏都「神聖不可侵犯」。在中國,想要禁煙,困難等同肅貪,已是民族自私特性。
對於這樣的煙民,教育純屬多餘,你教育他,他還以老拳。只有教訓才管用。在大陸教訓不了,在香港還教訓不了?將那幾個打人的王八蛋抓起來,判最高刑罰,先坐牢後罰款,罰得他們心如刀絞,放回去後上中央電視台大聲呼寃,擴大影響,全國皆知,下次,就沒人再敢來香港造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