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巴外判清潔公司一名清潔女工,聯同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入稟高等法院,就政府拒絕制訂最低工資申請司法覆核,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進行聆訊。女工一方指根據國際及本港法例,政府應確保工人的薪酬足以應付合理生活水平,所以特首拒絕制訂最低工資的決定實屬違法。
指特首決定違法
申請人為女工陳耐香(51歲)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陳於去年入稟時月薪只有3,400元,每天需工作9小時,雖然現時薪金增加至3,700多元,工時亦減至每天6小時,生活水平已略有改善,但她仍希望為其他基層工友爭取制訂最低工資,令更多人的生活水平受到保障。
陳的代表大律師表示,香港60多年前訂立《行業委員會條例》,指特首如認為某些行業的工資低於合理水平,便有權委任一個委員會,為工人制訂最低工資。大律師指,國際勞工法例訂明政府需保證工人所得的薪酬,應至少能令工人及其家人的生活水平達合理標準,而有關法例亦適用於香港。而有關法例在香港已存在多年,政府卻在沒有合理原因下未有執行法例。
案件編號:HCAL1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