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公開譴責南華證券旗下南華資料研究公司研究主管張展才及分析員龐國鴻,兩人分別被罰款10.5萬元及6萬元。證監指兩人推介部份股票時,自己又參與買賣,卻沒有披露,涉及利益衝突,違反《操守準則》。
證監的調查發現,張氏認購了南華某份證券研究報告曾經推介的新股,並於該等新股掛牌上巿的首個交易日沽售,而有關新股是由南華融資負責保薦,並由南華證券擔任聯席牽頭配股包銷商。證監又指出,張氏曾把編製證券研究報告的工作分配予其下屬,而後者在此之前已擁有該等股份的權益;證監指他未能對利益衝突的風險保持警覺,屬嚴重的遺漏。
買賣推介股票無披露
至於張氏下屬龐國鴻,證監指出,2003年他在編製一份推介客戶購買股份的研究報告前數天,購買了相同的股票。儘管他並無主動提出編製有關報告,但他卻沒有就其持股權益作出披露。證監認為,龐不應編製一份推介他擁有權益的股份研究報告。03年龐氏亦在南華發表另一份由他編製的證券研究報告,建議客戶出售有關股份,惟之後數天,他購買了相同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