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約50歲,沒有工作,於屯門區有一個小物業,建築面積425平方呎,市值約64萬元,已出租。覺得每次出租都要找好租客(曾被欠租3個月),每次租約又短,當租出後約一年多,又要再找好租客,其間又要修補裝潢,很煩。請問是否應該繼續出租?又或是索性出售物業更好?如出售物業後,所得金錢應如何投資呢?林女士
你好。其實無論是保留抑或出售物業,需要考慮多方面因素,例如放售的價格是否理想,計算有否獲利及賺多少;若繼續持有,則要考慮物業的升值潛力,以及該區的發展潛力。
如果你繼續將物業出租,想找到好租客就必須與物業代理作良好的溝通,並清楚列出對租客的要求,如提供入息證明、稅單等。
篩選租客訂長約
另外,可限制或訂立較長租約年期,如兩年,就可避免經常更換租客及維修困難等問題。
若決定出售手頭的屯門樓,套現所得想繼續投資物業的話,建議你可考慮投資於升值潛力較高的地區,如西九龍的「四小龍」大型屋苑(包括昇悅居、泓景臺、碧海藍天及宇晴軒)。
該區物業的租金回報率接近5厘,加上租客多為中產人士,租金收入有一定保障,呎價的升值潛力亦高;加上區內二手市況活躍,日後轉售亦較容易。
香港置業執行董事李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