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反英抗暴」的日子 - 李怡

參加「反英抗暴」的日子 - 李怡

李 怡

一九六七年發生了甚麼事?曾親歷其境的人,現在大都不想提了。父親曾雲是當年鎮壓暴動的警員,但曾特首今天不會願意提他少年時的見聞,甚至不想說這是「六七暴動」。「反英抗暴」鬥爭的鬥委主委楊光,在領取大紫荊勛章之餘,也不願提當年的戰績與「功勛」;頒發大紫荊給他的董建華,當年應仍在親台灣的父親的卵翼下做事,今天既不好說是「暴動」又不好說是「反英抗暴」吧。
當年的鬥委,楊光還在,吳康民還在,被捕坐牢的聖保羅領袖生曾德成,現在中央政策組任職……。當年發生甚麼事?為甚麼不去問他們?因為他們大概都會選擇緘默。對他們來說,那是黃腫腳不消蹄(不消提)的往事。
他們都有政治包袱。我沒有。過去和現在我都承認我參加過中共港澳工委領導下的「反英抗暴」鬥爭,包括出版一些鬥爭漫畫集,也寫過和到處寄發辱罵、恐嚇白皮豬(英籍官員與警察)、黃皮狗(華籍警員)的「小字報」。那時我在《文匯報》還有一個雜感專欄,專寫諷罵港英殘暴鎮壓的短文。
人人都有自己的過去。有過幼稚、衝動、熱情、盲動、常犯錯誤的青年時代。一九六七年是我的青年時代。我不會後悔當年做過的事,因為那是沒有個人政治企圖、純然是忠於自己的信念與認知的行動。那時的認知是追求社會主義理想,受文革左傾思潮的推動,當然更是基於民族主義的義憤。我們那時並不認為,在大街上唱革命歌,揮動毛語錄,貼大字報,是甚麼「暴」行。新蒲崗事件和後來的「五二二」鎮壓,都是由於「未暴先鎮」,其後左派的放菠蘿等行為則是「鎮而後暴」,應屬造反有理。
參與反英抗暴鬥爭的青年,大都基於這樣的信念與認知。而最讓我們想不通的一點,就是為甚麼偉大祖國不使用它的強大壓力來迫港英就範?不是說中央打個電話,英國人就得去了嗎?不是說只要停止供應東江食水,港英就統治不下去了嗎?不是說,解放軍是鋼鐵長城嗎?為甚麼這些招數都不使出來?好容易北京對英國來了個四十八小時的「最後通牒」,結果卻不是收回香港,而是紅衞兵到英國代辦處放一把火。
反英抗暴的結局,讓我看到了醜惡的政治現實:當權派在出賣了內地的紅衞兵的同時,也出賣了香港反英抗暴的紅衞兵。香港左派中少數人迅速轉態繼續依附掌權者,從而獲得信任而提升,多數人則成為左派的邊緣人。
反英抗暴平靜下來,我創辦了《七十年代》月刊。林彪的死,四人幫的猖獗與敗亡,使我重新認識了社會主義與民族主義。我的信念與認知都改變了,不再是一九六七年的自己。但忠於自己的信念與認知,不做違心之事,不發違心之論,則始終未變,仍與六七年時一樣。
人人都有過去,我也有熱情、盲動的青年時代。沒有六七年,也沒有現在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