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為候任特首的董建華97年今日接受《亞洲華爾街日報》訪問,評論台灣當時因為一宗謀殺案未能偵破導致萬人上街示威,要求行政院長辭職。董建華當時表明,不欲這類遊行在香港發生。他又說,特區政府不容許香港人遊行示威以支持西藏、台灣或香港獨立。
報道刊出之後,隨即惹來輿論譁然。當時的自由黨立法局議員夏佳理認為,遊行示威表達意見,以致要求政府官員下台,是很平常的事。民主黨更質疑董建華正為《基本法》23條顛覆煽動分裂國家的罪行制訂立法藍圖,箝制言論及集會自由。董建華果然在其第二屆任期推行23條立法,在50萬人齊心抗爭下,才老大不願意地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