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處理在掃蕩小販行動中撿獲的物品有既定程序,除了要在有關小販面前點算貨物外,案件完成後,若撿獲貨品估值少於200元,須在指定人員監督下把貨物銷毀;估值在200元以上者,則會運往政府物流服務署(俗稱皇家倉)等候拍賣。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該署職員在拘捕涉嫌觸犯小販違例事項人士後,會將有關小販連同撿獲貨物帶往就近警署,將貨物加上標籤,並在有關小販面前點算撿獲物品及記錄在撿獲貨品表格上。
當警方完成落案起訴被捕人士程序後,負責拘捕的工作人員需把撿獲的不易腐爛貨物運往撿獲貨品倉庫妥善存放,撿獲貨品倉庫負責人需核對貨品,並在撿獲貨品表格上簽署確認及把撿獲貨品記錄於小販事務隊記事簿上。至於容易變壞的食物,有小販事務隊職員表示,可能會即時銷毀。
估值逾200元將拍賣
案件審結,如貨物估值超過200元,須把貨物送往政府物流服務署,例如安排拍賣,並取回收據;如貨物估值少於200元,則在該署指定人員監督下把貨物銷毀。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