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邀同學家中玩樂出事<br>14歲女生慘遭兩人輪姦

應邀同學家中玩樂出事
14歲女生慘遭兩人輪姦

【本報訊】14歲剛轉校女學生獲邀到男同學家中玩樂,其間遭另一名男同學拉入睡房施暴,奪其貞操,女生掙扎痛哭驚動屋主男同學的兄長,詎料他不施以援手,還趁火打劫說「唔爭在加埋我」,繼而將女生強姦及迫她口交。兩被告昨在高等法院各承認一項強姦罪,還柙至本月25日待取其心理和教導所報告,以及女生創傷報告始判。 記者:陳曉薇

首被告毛延廷(17歲)及20歲任運輸工人的次被告李商堯,被控於去年9月13日在青衣一單位強姦當時只有14歲的女事主。

「唔爭在加埋我」

案情指,女事主於去年9月新學年開始轉學,案發日她放學後,獲邀到一名男同學的家中玩樂,三男兩女同學抵達單位後,一同食煙、打麻雀及打機等,其間屋主男同學的兄長(即次被告)與兩女子從睡房出來後,又返回睡房休息。
後來首被告坐近事主,與她打情罵俏之際,突然將她抱入房間,放在碌架床下格,一男一女同學在旁袖手旁觀,事主一度逃脫,卻再被抱入房。
首被告將事主放在下格床後,她極力反抗,哭叫:「我係新同學,你尊重番我喇!」但不獲理會,最終遭首被告強姦。
事主哭叫聲驚醒睡在上格床的次被告,當首被告完事後離開房間,次被告即脫光衣服,對事主說:「怕咩嘢啫,你頭先都做過喇,唔爭在加埋我」,然後強姦她,更迫她口交。事主下體大量出血,九日後由胞姊陪同報警。
辯方律師指,事主與首被告相識不足兩星期,已不斷向他發短訊傳情,兩人於案發後繼續結伴逛街,若無其事,故首被告被捕後仍不知所以,次被告因事主在事發時不停說「唔好玩喇」,才以為她願意玩,乘機侵犯她。

男女同學觀戰

法官聞言痛斥次被告,指他看到事主受辱,不但沒有施以援手,還落井下石,並在侵犯她後,繼而迫她口交,罪加一等。據了解,有份觀戰的一男一女同學涉嫌協助他人強姦,曾被拘捕,最後獲釋放。
案件編號:HCCC2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