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條例案上訴庭明年審

校本條例案上訴庭明年審

【本報訊】全港最大辦學團體天主教香港教區,挑戰《校本條例》失敗後,決心直接向終審庭上訴,惟據本報所知,因教統局不肯妥協,上訴仍如常交上訴庭,明年3月審理,教區對此坦言失望,「好多納稅人嘅錢都嘥咗。」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認為,案件交終審庭盡早了結,有助改善與教區的關係,但質疑為何不能協商解決。
轄下開辦90間資助學校的教區於去年11月司法覆核敗訴後,已於今年1月申請上訴,主教陳日君樞機已表明即使再敗,也要再上訴,故會直接向終審庭上訴,至於訴訟費則由教友資助。

「嘥好多納稅人嘅錢」

不過,天主教社會傳播處主任容若愚透露,教統局反對案件由終審庭審理,他對此深表失望,「我哋被迫去上訴庭,嘥好多錢,好多納稅人嘅錢都嘥咗。」
有法律界人士相信,本案影響深遠,若與訟雙方同意,應可越級上訴,可能教統局擔心做成一個「你死我亡」、「無圜轉」的局面,才不願直接到終審庭,惟估計雙方因此要額外花費百多萬元。
不過,教統局發言人表示,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直接向終審庭上訴的程序,並不適用於本案,因為若要直接上訴,法庭必須審理過同類案件,但本案是首宗,故教統局並無表示同意,同意與否的問題,並不存在。
上訴聆訊已鐵定於明年3月13日進行,為期兩日。
根據教統局資料,05至06學年全港有945間資助及62間直資學校,現時已有166間資助及2間直資學校按《校本條例》成立法團校董會。
資料顯示,立法會於04年通過由教統局促銷的《校本條例》,規定所有資助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加入教師、校友及家長等代表,將辦學團體代表減至6成,並列明法團校董會的權責;教區認為辦學團體被削權,無法貫徹實行教學理念,05年以違反《基本法》為由,興訟追究。
案件編號:CACV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