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有立 - 岑逸飛

和中有立 - 岑逸飛

隨着內地構建「和諧社會」,「和諧文化」大行其道。中國人講「和」,古已有之,民間有所謂「和氣生財」,因而出現「和商」;此外便是治家格言的「家和萬事興,家衰口不停」。
最近中國人民大學張立文教授首倡「和合學」,包含五個概念。其一是和生,即相互生存;其二是「和處」,即和平共處;其三是「和立」,即相互尊重;其四是「和達」,即共同發達;其五是「和愛」,指人人相愛。
這「五和」中最有特色是「和立」,即「和中有立」,這個「立」字是立場、原則。在和諧中而不失一己原則,人人意見不一,想法各異,如此才能演化相互尊重的境界。
和而不立,便成「和同」,視「和」為同一化,百花齊放,變成一花獨放。視「和」為「同」,是對「和諧」的最大扭曲。這概念孔子早有,他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這句話閃爍古今,到今日仍適用於政治學、社會學、教育學等不同領域。
孔子可說是講「和」專家,《論語》有八處出現「和」字,其中最膾炙人口的是孔子弟子有子說的「禮之用,和為貴」。如今人們多是閹割上一句「禮之用」,孤立看「和為貴」,將「和」字演繹為處理人際關係的手段,與爭鬥相對。像電影《以和為貴》,講的是黑社會的和解。
其實「和為貴」是扣緊「禮之用」,古代禮節最重節制,配合身份、等級,使之不過也不及,因而「和為貴」之「和」,說的是「適當」或「恰到好處」,不是和睦。《論語》談「和」,基本上都是此義,以至「和而不同」,說的是同中有異,才是適當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