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如今要構建「和諧社會」,可說已成為國策,影響所及,中央期望治港之道,也是「和諧」掛帥。中央領導人來港,口中不離「和諧」。千禧年十一月,前政協主席李瑞環訪港,便大談「和合」,並引述古代田氏三兄弟因不和而分家,導致家中紫荊枯萎。前年九月國家副主席曾慶紅訪港,一再重申「以和為貴」,並發表題為《齊心協力建設繁榮香港和諧香港》的演說。
然則怎樣才算「和諧」?形象地看,「和」字是口中有禾,「禾」即禾苗,那一撇是禾苗上的穗,下面的「木」是禾苗的「桿」。「禾」字在古代也指「粟」,口糧。而「口中有禾」,可引申為「人人有飯吃」。至於「諧」,「言」字旁有「皆」,「皆」解作全部,即英文的every。古代「皆」「偕」相通,「皆」字加「人」,便是everybody。而「諧」是人人皆言,等於人人有話說。
若「和諧社會」是人人有飯吃,人人有話說,那確是民主理想。而古人造字,一般以左邊字比右邊字重要,以左邊字為部首,例如「口」部旁的字,便有吃、喝、呼、叫等字。至於「和」字,似是以「禾」為主,但甲骨文年代是以「口」為主,寫成「 」,到金文才改成「和」,是否暗示古代認為有話說比有飯吃更重要?
再說,古代的「和」字又與「龢」相通。這個「龠」(粵音讀「若」)字在古代是一種樂器,類似「笙」的竹管,「龠」字的三個口指竹管的三孔,其後發展為六孔、七孔。至於下面的「冊」是書冊,那是將「和諧社會」描繪成樂韻悠揚和書香處處,極富人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