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富郭台銘與陳崇美的婚外情糾紛爆出性愛錄影帶、裸照、性癖好恐嚇信等尷尬物證,郭因不滿當年涉案的徐靖崴一再爆料,昨正式展開法律行動,委託律師到板橋地方法院申請「假處分」,要求禁止徐本人或透過第三人散布妨害郭名譽的言論和相關事物,但對於接受《壹週刊》專訪並敍述當年談判內容的陳崇美,郭不願追究。
向私家偵探發禁制令
郭台銘透過私人律師顏廷鈺發表兩點聲明:其一指徐靖崴是竊聽郭的私家偵探,有何立場一再來信討公道?其二,郭台銘不向任何黑暗勢力低頭,不會因為徐靖崴以犯罪內容要脅而屈服付錢,希望徐腳踏實地,好好作人。
顏廷鈺稱,徐靖崴曾向媒體播放郭當年被偷錄的電話錄音,不排除他還留下偷拍影帶、照片等犯罪工具,所以一併列入假處分範圍,若徐繼續做出損害郭名譽的事,一定控告他妨害名譽並要求損害賠償。
顏廷鈺又稱,雖然陳崇美也可能握有當年性愛影帶、電話錄音等物品,但她是被迫回應媒體,不像徐是主動爆料,而且郭對陳女「不願舊事重提」,因此沒對她採取法律行動。
郭台銘的律師團成員還包括15年前承辦陳崇美案的律師顏火炎。他稱,這次聲請「假處分」對象是徐靖崴。而「假處分」是當事人為了避免繼續受到損害,在訴訟結束前向法院聲請裁定的暫時狀態。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