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先科國際前主席涉嫌行賄案,引發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廉署搜報館等枝節,該行賄案昨日正式在區域法院開審,惟辯方在開案不久,隨即以控方審訊程序出錯為由,質疑是否應繼續審訊,但最終不為法官接受,案件繼續進行,控方今日將開始傳召證人作供。
首被告黃創光(39歲)為先科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前主席,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次被告梁志華(50歲),美國運通銀行前高級總監,與第三被告匯盈證券有限公司部門董事總經理翁家添(50歲),共被控兩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
當年引發廉署搜報館
案發於04年6月及7月間,先科國際於04年7月,以每股1.3元配售1,900萬股新股,控方指同月9日,首被告黃創光給予次被告梁志華40萬元報酬,令梁以美國運通銀行名義購入其中600萬股先科國際,涉款782萬元。
控方又指先科國際發行新股前,黃給予第三被告翁家添17萬元報酬,要翁影響其證券公司分析員,撰寫利好先科國際的分析報告,令其證券公司旗下基金管理員向一名男子吳協健購入先科國際股票。廉署人員拘捕翁時,在其銀行保險箱內起回17萬元。
廉署同年7月進行「驛馬星」行動,先後拘捕黃創光等多人,惟事件橫生枝節,黃擔心其女職員會向廉署提供不利證供,遂與女友徐思敏、律師林炳昌及大律師艾勤賢申請人身保護令,但法院其後證實女職員是自願加入保護證人計劃,黃等四人因妨礙司法公正及向傳媒披露保護證人資料被捕,最後被判囚兩年半至四年,四人正等候上訴。案件編號:DCCC37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