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場騙子呃五骨女58萬

歡場騙子呃五骨女58萬

【本報訊】一名其貌不揚的中年漢,早年有騙取歡場女子逾500萬巨款前科,於刑滿出獄後重施故技,轉向按摩女埋手,自稱珠寶商,藉詞代還債、申請簽證,甚至要求從良,以博取信任,再「拋磚引玉」將巨額空頭支票存入按摩女戶口作餌,成功騙財騙色。該「歡場騙子」因詐騙正服刑,控方揭發他與一名男子另涉同類詐騙,騙款逾58萬元,兩人認罪還柙候判。

合共留有25次案底

首被告「歡場騙子」黃補淋,別名梁超鈿,現年45歲,有25次案底,04年被判監5年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欺詐及兩項盜竊罪。庭上所見,首被告外貌普通兼中年發福,神情呆滯,至於借出銀行戶口供他處理涉款的次被告劉興華47歲,則認洗黑錢。案件押後至5月11日,待法官聽取求情後判刑。
案發於03年6月至10月間,5名女事主均於桑拿浴室工作,被騙去5萬至22.5萬元不等,合共58.5萬元。根據案情,其中一名女事主於佐敦某桑拿任職按摩女郎,03年10月21日,她替自稱是珠寶商人的首被告按摩,對方表示希望與她做愛,事主回應稱「我未放工喎」,首被告立即買起事主餘下的工時,隨即帶她往酒店過夜。

「畀你50萬,做我女友」

翌晨首被告弄醒事主,「我畀50萬你,你辭職做我女朋友啦」,又從袋中拿出四枚鑽戒供事主選擇作禮物。首被告隨即表示欲從海外滙巨款至香港,但因自己紀錄欠佳,恐遭扣除大額手續費,「既然你係我女友」,向她商借戶口作存款用。事主答應,二人再度做愛,完事後首被告稱急需向友人還款,又指「等陣同你去銀行攞10萬蚊shopping」,事主不虞有詐,把提款卡及密碼交給首被告,他獨留事主於酒店房後失去蹤影。事主其後查核戶口,發現的確有人存入67萬元,卻是空頭支票,更反遭提去6萬元。
首被告又用類似手法,以提供報酬、代還債或申請美國簽證等藉口,利誘另外四名女事主,繼而存入巨額支票以取信於對方,引她們甘心存款至指定戶口。警方查出轉賬戶口及空頭支票均屬次被告所有,最終於05年拘捕次被告,並根據他的供詞查明首被告下落,緝捕歸案。
案件編號:DCCC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