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先科國際前主席涉行賄案昨於區域法院續審。引發案中連串枝節的先科國際前女職員出庭作供時,披露接受廉署嚴密保護近兩年以來,不能接受有薪工作,但食住均由廉署提供,每月定時收取2萬元,並在廉署補助下,完成商業法遙距課程及英文文憑課程。 記者:陳詠詩
該女職員於04年7月9日遭廉署扣查,同月13日加入保護證人計劃至今,昨獲豁免起訴下作供。她透露自01年起跟隨首被告黃創光(39歲)工作,黃04年初與人合資購入一上市公司控股權,易名先科國際,並出任主席,她亦跟隨黃加入,負責處理文件工作,月薪2萬元。
自加入保護證人計劃後,女職員稱不能工作,每月接受廉署2萬元,並提供食物、醫藥及居所,她在廉署的補助下已完成兩個課程,現正就讀財經證書課程。
17萬交換利好報告
女職員稱,替黃創光工作期間,他曾提起第三被告翁家添(50歲),並於04年6月要求她將一筆款項交給翁。事發日下午,她按黃指示,先到中環一公司提取以公文袋盛載的17萬元,然後致電翁相約酒店交款,當日是她首次認識翁,她形容翁光頭,約5呎11吋高。同年7月9日她遭廉署扣查。之前,她曾替黃創光到銀行,從另一公司戶口提取40萬元現金後,在中環將款項交予黃。
案情指,黃創光先後給予匯盈證券有限公司部門董事總經理翁家添及美國運通銀行前高級總監次被告梁志華(50歲),分別17萬元及40萬元報酬,作為翁影響其證券公司分析員,撰寫利好先科國際的分析報告,及要求梁以美國運通銀行名義購入其中600萬股先科國際,涉款782萬元。
補助金額無上下限
另一名證人為美國運通私人銀行部高級董事鄭其昌,他指梁志華在銀行負責向客戶提供投資意見,並曾替4名客戶購入先科國際股票,本案揭發後,他翻查電話錄音帶,發現梁曾向客戶推介先科國際,吹捧為全球最大二極管生產商,有大基金入購,客戶入市便可賺20%。
據了解,廉署除保護證人安全外,還會視乎證人的背景及生活模式作補助,有關補助額不設上下限,保護證人期限不一定隨着案件終結而結束,會視乎每名證人的安全風險評估。對於保護證人提出的要求,廉署會先由專責小組作評核,過去曾有證人要求讀書進修甚至改姓名、換新身份的例子。
案件編號:DCCC37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