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曾坐擁三間時裝店,其後生意失敗轉當裝修工,聲稱年關在即卻遭老闆拖糧,一時愚蠢決定以巴士乘客作「白老鼠」,測試購入逾年的電槍,圖供日後打劫之用。無業漢昨於區域法院認罪,法官雖對他及其家人深表同情,但直指他藏有並使用電槍,顯示將會進一步犯案,罪行嚴重,判囚兩年。
被告唐素強,39歲,昨承認於本年1月10日,在一輛駛經長沙灣道近大南西街的102號城巴上,藏有一支電槍,並襲擊魏姓女乘客及李姓巴士司機。
準備日後打劫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中四畢業後,於製衣廠擔任技術員,克勤克儉,利用儲蓄開展成衣事業,高峯期坐擁三間服裝店,惜遇上金融風暴,於03年結束生意,重操故業及當裝修工人。案發時正值年關將至,有兒有女的被告被僱主拖欠工資,財困下作出愚蠢決定,辯方強調被告當時並無實際犯案計劃。
案情透露,當日下午約1時,被告與魏姓女乘客一同登上案中城巴,坐在上層最後排,女乘客則坐在被告前三排。當巴士駛至案發地點,女乘客突覺右耳遭電擊,向後望發現被告正拿着一個狀似鬚刨的物體,女乘客大驚求救,被告嘗試用手掩她的口,但遭另一名乘客阻止,被告遂走向下層,兩度要求司機開門,司機無奈照做,但被告卻用電槍襲擊司機面部才下車,逃去無蹤。警方經調查,6日後拘捕被告,並於其友人家中起回涉案電槍。被告於警誡下聲稱購入電槍逾年,犯案只為測試電槍性能,準備日後打劫。
案件編號:DCCC1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