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快餐店肯德基家鄉雞(KFC)前天(周二)和加州檢察官達成庭外和解,KFC的加州分店會在餐廳內張貼警告字句警告顧客,旗下的炸薯條或焗薯蓉,甚至在家中炸薯條都含有可能致癌物質丙烯胺(acrylamide)。
加州在1986年通過「第65號法案」,要求所有餐廳就可能的危險物質,提供「清晰和合理」的警報,包括丙烯胺,一種因為高溫處理食物而出現的副產品,但KFC沒有遵照法例,2005年被當局起訴。KFC除了要發出警告,還要賠償34.1萬美元(約265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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