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調查收巿前嘜價

證監調查收巿前嘜價

證監會昨日透過該會4月份的《執法月報》提醒經紀,不應執行明顯受操縱性意圖所影響的交易指示,包括「設定收巿價」行為。證監並透露,現正就若干涉及設定收市價行為的個案進行調查,部份更涉及查核參與執行客戶交易指示的經紀,是否早已知悉有關落盤指示,將導致人為製造收市價。
證監在3月成功檢控周志偉,指其於05年5月至8月,在收市或接近收市時發出交易指示,刻意推高偉仕控股(856)及民生國際(938)收市價。
證監亦於上月暫時吊銷南方證券前經紀陳玉珍的牌照3個月,指她在接近收市時,為一名客戶以高於市價發出一連串宏通(931)的買盤,但該客戶本意非為買股,而旨在推高宏通的收市價。
證監呼籲,若經紀對交易指示有懷疑,便不應執行該等交易指示,應向客戶作出查詢及尋求進一步解釋,若未能獲合理解釋,經紀應拒絕執行該交易指示,並向管理層及證監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