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處的時候,手邊有幾樣東西,人就快活:一、普洱茶;二、壽山石、三、蜜蠟;四、小說。
簡單說,是寫小說的時候,電腦旁,最好有一壺普洱、一塊壽山石、一堆蜜蠟。
四種東西,歸納為一個字:玩。賞玩,盤玩,戲玩……靠這「玩」,盡可能的,脫離現實。
為什麼要脫離現實?因為現實,是一個糞坑,撲面,都是蒼蠅。
寫小說,是跟自己下棋,一盤棋下上幾年,很過癮;出書,等於披露棋譜,你不是行家,看了,也是白看。茶和石,不多說了。倒是蜜蠟,一直玩,越玩越有興味。
找到一批百年老蜜蠟。蜜蠟,或者琥珀,本來是原始巨木的樹脂,埋在土裏幾千萬年,是等閒事,黑暗史,十分漫長;但出了土,見了光,一塊蜜蠟琢磨成珠,能流傳百年,能傳到桌旁燈下,卻大不容易。蜜蠟,遇熱遇冷,遇光遇暗,遇油遇酸,遇亁遇濕,遇人盤玩……皆有不同變化;兩堆相似的佛珠,一堆擱在西藏,一堆藏在香港,擺上一百年,開箱檢視,就絕不相同:冰裂不同,爆花不同,皮殼不同,色層變化不同……忽然發現:老蜜蠟,根本就是環境變遷的記憶體。
一顆佛珠,在塵世經歷百年的漂泊,會讓厚厚的古銅色皮殼包裹,磨薄了,現出密佈的小爆花,又像蒙了一層金箔,再深入,有紅筋,有皺紋,內心熟糯而溫潤,最上等的老蠟,竟不遜於珍罕的田黃凍。不用發思古之幽情,用放大鏡審視,一粒蜜蠟,是一個世界,記錄了百年寒暑,無窮盡的風霜雨雪,用心解讀,幽情,就閃爍於眼底。於是,入迷;於是,懶得跋涉去看桑田和滄海。
着眼於物,有時候,心氣,竟然高了,高得瞧不起人。「閣下的內涵,原來不及一粒珠,請你過主。」沒水平的人,於是,可以不見,就不見。玩物養志,起碼,不會養出一個變態的恐怖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