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br>阿峰要做多半年「P」仔

特稿
阿峰要做多半年「P」仔

除打籃球外,駕駛電單車是李翹峰另一興趣,平時更會花錢將「戰駒」改裝,務求將電單車打扮得與眾不同。可惜,這位新牌仔在掛「P」牌1年間違反交通規例,至今仍要做「P」仔。

為烈火戰羊扮得靚靚

近年,越來越多青年人愛上「兩」輪玩意,阿峰亦一樣。柴灣專教院的停車場內,你會發現一架黑色本田Forza綿羊仔,車身擦得「立立靚」,一對銀色電鍍輪圈非常搶鏡。「學校可以免費泊車,所以用了6萬元買了這架電單車,作為平日上課、練波時代步之用。」阿峰說。
新牌仔至今已超過1年的阿峰,原本可以脫離「P」仔一族(成功考得電單車駕駛執照後的首年,車上要配戴「P」牌以茲識別。);不過,當臨近屆滿1年新牌期間,阿峰因為貪方便,違反「P」牌不准載乘客的交通規則,被警員捉個正着。就是因為這樣,他要多掛「P」牌半年;所以,就算阿峰如何將「戰駒」變靚,它的背後仍然掛着1個A4紙般大小、白底紅字的「P」牌字樣。想型,未係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