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鏹案「中間人」供稱:<br>溫學濂願出錢打盲兒子

淋鏹案「中間人」供稱:
溫學濂願出錢打盲兒子

【本報訊】大埔區議會副主席兼廣東省政協委員溫學濂的長女與姪兒,三年前遭兩名兇徒點錯相淋鏹水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被指為中間人的36歲被告林明榮昨出庭自辯,他指溫學濂案發前向他查問名下地盤遭人收陀地的事,聲稱如其子因此事與林的朋友交惡,其友不需「畀面」他,溫更願意出錢教訓「忤逆子」。

投訴兒子忤逆反骨

林明榮供稱,他於01至02年間因與一名叫林泉(譯音)的男人有過節,經萬丁哥(譯音)介紹認識溫學濂,由溫從中斡旋調停,解決紛爭。案發前八至十日,溫數度約他見面,問他名下地盤遭人收陀地與他有沒有關係,林向溫說事件與葉錦龍(涉案另一名兇徒)有關,溫便乘機投訴兒子及媳婦見到他也不打招呼,為人「忤逆」、「反骨」,叫他如有朋友「等錢使」,他願意出錢教訓兒子,「最好打盲佢(兒子)㖭」,林曾勸溫不要激動,並任中間人讓其兒與葉和好,但遭溫拒絕。
被告林明榮被控一項串謀蓄意向溫幸平及其妻張靜淋腐液;兩項蓄意向溫幸珍及溫淼森淋腐液,以及襲擊陳金石致身體受傷。
案件編號:HCCC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