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豐主席非禮罪上訴得直

力豐主席非禮罪上訴得直

【本報訊】62歲力豐集團主席李修良,涉於光顧廸士尼樂園酒店的水療中心時,兩度非禮女按摩師,李於去年10月被判非禮罪成入獄三星期,但准保釋上訴。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杜麗冰昨接納代表律師陳詞,認為原審裁判官單憑李的面部表情,判定李的供詞不可靠,有違法例規定,定罪並不穩妥,故裁定上訴得直,撤銷控罪,至於會否發還重審則押後判決。
李修良原被指於去年9月5日,在廸士尼樂園酒店的維多利亞水療中心,非禮一名22歲女按摩師,乘事主替他按摩時,捉住她的雙手壓在背部,然後轉頭吻其右手臂,繼而用手沿其手臂向上掃至胸部,約五分鐘後被告重施故技。
案件編號:HCMA109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