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女唔易做,新加坡日前有酒廊女歌手控訴老闆定下十大怪規矩,動不動就罰錢,事件曝光後,當地打工族紛紛數落老闆的苛刻古怪規矩,有女職員投訴「老闆竟然要我們上班穿吊帶上衣露乳溝!」
控訴無良老闆的七名酒廊女歌手,都是來自中國,年輕貌美,借錢遠赴星洲賺錢,卻時時遭受罰款,反要賠錢。她們指那十大苛刻怪規矩,除了遲到早退請病假要罰錢,連老闆叫她們的名,叫一聲沒有回應,都要罰50新加坡元(257港元)。
「不能穿比老闆更貴的名牌」
女歌手的遭遇周二見報後,引起廣泛迴響。有從事服務業女職員向電台說,老闆規定她們上班必須穿吊帶上衣露乳溝,上衣越細越好,卻不能露出胸圍肩帶。
其他人揭露的怪規矩更形形色色,像「不能穿比老闆更名貴的名牌」,每次上廁所只能用四張廁紙等,力數「衰老闆」不是。
新加坡《新明日報》/馬來西亞《中國報》
員工投訴苛刻怪規矩
‧酒廊老闆叫女歌手名,叫一聲沒回應,罰50新加坡元(257港元);叫兩聲不應,罰款乘二
‧女服務員上班必須穿吊帶裝露乳溝
‧享用公司午餐津貼,用餐時間由一小時減少到半小時;若要乘坐廠車,必須加班半小時
‧一年遲到三次,拿六天病假,扣20%花紅
‧女職員不可以穿高踭鞋,因「高踭鞋發出的噪音令人受不了」
‧不能穿比老闆更名貴的名牌服裝
‧每上一次廁所,只能用四張廁紙
‧每日只有五分鐘如廁時間,超出被捉到會接獲警告信,收到三封警告信就被開除
資料來源:新加坡《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