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表示,若有足夠證據顯示有人涉及違反《版權條例》或《商品說明條例》,海關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士如沒有版權擁有人的特許,在任何貿易或業務過程中使用侵犯版權複製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4年及每年侵權品罰款5萬元。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如偽造任何商標,或將與某一商標極相似而會使人受欺騙的標記,以虛假方式應用於任何貨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5年及罰款50萬元。任何人士若發現售賣偽冒貨品活動,可向海關24小時熱線25456182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