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博士生影裙底候懲<br>求助心理專家 設網站警告世人勿侵害女性

港大博士生影裙底候懲
求助心理專家 設網站警告世人勿侵害女性

【本報訊】一名品學兼優的香港大學博士生,以暗藏文件夾內的手提攝錄機,在校園一間咖啡店內偷拍同桌女生的裙底春光,終被揭破,他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審閱求情信後,深信博士生是一名「難得的好人」,犯案只因一時愚蠢及精神狀況出問題,其研究工作對人類有重大貢獻,故先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11日判刑。 記者:楊家樂

被告榮偉光(28歲),為港大博士生,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名,現獲准保釋候判。

教授力證表現卓越

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表被告求情時表示,被告的雙親分別是退休文員和醫院清潔工人,被告為家中獨子,自小品學兼優,會考更取得七優佳績,其後進入港大計算機科學系,並以一級榮譽畢業。
被告現正以博士生身份進行「普適計算」研究工作,致力發展讓用家隨時隨地使用電腦的技術,港大計算機科學系系主任劉智滿教授力證被告為人勤奮認真,表現卓越。
而被告父母、妻子、同事及教會牧師均指被告品格高尚,被告更親撰求情信,表示對自己的行為感後悔,現已尋求心理專家協助,又架設網站,告誡眾人不要侵害女性私隱,有關網站以被告個人名義,詳列「影裙底」所干犯的法例及三宗同類案件的內容,惟未有一字論及本案。

文件夾暗藏攝錄機

案情透露,被告於去年12月16日下午4時許,進入香港大學圖書館大樓對開的StarbucksCoffee內,走向女事主的桌子,坐在她對面,並把一個文件夾放在大腿上,女事主當時正專心工作,未有留意被告舉動。但坐在鄰近桌子一名女生見到被告形迹可疑,觀察數分鐘後通知女事主,並且報警及阻止被告離開。被告一度要求女事主原諒,惟警員到場後即保持緘默。警員於被告的文件夾內發現一部手提數碼攝錄機,內有事主的裙底影像。
案件編號:ESCC558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