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公布,成功檢控ICICIBank及該銀行數名高級人員,指其未領有證監牌照而從事證券業務及證券交易。證監指該行於04年6月透過部份職員在港設立證券業務,向公眾售賣證券及未經認可的投資產品。該行昨被東區裁判法院判罰4萬元及向證監繳付調查費5.4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