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嚴禁加工經營和食用河豚(雞泡魚)。據報道,福州衞生監督單位日前發出通知,嚴禁加工、經營和食用河豚,避免發生中毒事件。通知要求各餐飲單位應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律、法規,禁止採購、加工、經營、貯存河豚,並以告示牌等形式在經營場所的明顯位置宣傳禁止加工和食用河豚。據悉,清明節前後是食用河豚導致中毒的高峯期。 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