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販170次當人肉提款機<br>友人訛稱領遺產 三年詐財172萬

魚販170次當人肉提款機
友人訛稱領遺產 三年詐財172萬

【本報訊】已屆七旬的退休魚販,三年來遭相識廿載的友人170次當作「人肉提款機」看待,友人藉申領亡父2,000萬新加坡幣(逾1億港元)遺產為名,向他借錢辦手續費,累積欠款達172萬元,詐取其畢生積蓄,令他債台高築,涉案男子昨在區域法院因詐騙罪被判囚30個月,但對事主退休魚販來說則感刑期太短。 記者:陳詠詩

現年70歲的事主葉其秦,昨親自到庭旁聽,直指69歲被告許蔭坤害到他家破人亡,欠債之餘,還要賣樓還債,跟老妻改租板間房居住,葉指「(被告)賠償十倍都補償唔到」。

寫欠單稱十倍歸還

葉自78年已認識被告,當年兩人同在紅磡街市經營魚檔,雙方只是普通朋友,至02年底,兩人重遇,被告開始連篇大話,騙葉借錢。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由02年底至05年11月期間,向葉聲稱其父親在1948年逝世後,有2,000萬元新加坡幣遺產待領,向葉借錢辦理申領遺產手續,被告又串同其30歲兒子,指稱手續交兒子處理。自此被告父子不斷向葉借錢,由初時借數千元至最高借取12萬元,葉在三年間曾170次將借款以不同方式交予兩父子,金額合共172萬元。
被告為令葉相信,又安排朋友向葉確認遺產一事屬實,被告更寫下欠單,表示願意每借一筆錢,便十倍歸還,而被告兒子又稱若葉停止借貸,兩父子便無法還債給他,迫使葉持續奉上金錢,賠上畢生積蓄30萬元之餘,亦要不斷向朋友及財務公司借貸數十萬元。
怎料被告父子於05年8月去如黃鶴,葉才驚覺被騙,於是報警。

被告子在逃被通緝

被告被捕後一度棄保潛逃,今年初才從內地返港自首,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其子仍然在逃,已被通緝。
法官昨判刑指,被告父子貪心及厚顏無恥,相信兩人的行為對葉構成很大傷害。
案件編號:DCCC1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