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公開譴責康宏理財服務有限公司的財務顧問王嘉威及王祿軍,並各罰款3萬元。這是證監首次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就兩人並無按所獲發牌照規定進行其主要業務活動,而作出懲處。
證監指出,不作出暫時吊銷或撤銷牌照處分,只直接對他們作出罰款,主要因為證監收到兩人的客戶投訴並展開調查,發現他們未有按公司要求,去熟悉「保單貼現」這種與壽險掛鈎投資產品所涉及的風險,在向該等投訴客戶提供投資意見前,亦沒有充份確保投資產品對客戶是否合適,更沒有充份向客戶闡釋有關投資產品涉及的所有重大虧損風險。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表示,「保單貼現」屬複雜的特種產品,很可能不適合大多數投資者。他呼籲其他持牌人留意,若未向客戶說明某項投資產品所有的重大風險,則不論以哪種名稱推出投資產品,持牌人都會因失當行為被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