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展商賣樓的「發水」問題越來越嚴重,昨日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借討論測量師學會銷售面積修訂之機,促請政府應立法管制。但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陳鎮源卻認為,現時地產建設商會的自我監管機制運作良好,且未到非立法不可的地步,不過,就銷售面積定義及標準,假如業界與發展商達成共識,政府會考慮加入預售樓花同意書內,讓發展商遵守。
消費者委員會及地產代理監管局均認為,發展商以銷售面積計算呎價,會較清晰及公平。地產建設商會副主席梁志堅表示,此方法仍有一些技術問題,因新修訂的銷售面積分甲及乙兩種,必須要有統一界定,計算才會簡單。